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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对《延安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16条措施》扩大餐饮消费及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措施补贴对象的公示

来源:行政科 发布时间:2024-10-08 14:47

现将《延安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16条措施》扩大餐饮消费及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措施补贴对象予以公示:

一、政策内容

(一)关于扩大餐饮服务消费措施政策内容。对接待能力达到200人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酒店)、预制菜龙头企业和美食街区经营企业,按照有效投资的30%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贴资金政策内容。对限额以上企业新建和改造县域商业设施,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30%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奖补对象项目实施阶段

2023年11月-2024年3月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四、反馈方式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地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等,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延安市财政局行政科

受理时间:公示期限内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016室

电话:0911-7091016

五、补贴对象名单

见附件。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