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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采购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4-15 16:42

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你中心2024年工作执业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考核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5月20日结束。

二、成立考核组。为了切实搞好此次监督考核工作,决定成立考核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任组长,抽调精通政府采购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工作,联络员:张永红。

三、高度重视。请严格按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准备、按时报送考核所需资料。

四、积极配合。积极协助配合考核小组做好工作,如实提供采购项目和各种账目、报表、凭证、合同等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资料,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docx

          2.2024年度已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表.xls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