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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制度办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项目、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的考察论证、申报、组织实施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市财政局承担中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市财政局指导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工作;承担中省市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业务咨询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实施农村财政体制改革和运行工作,为乡镇财政管理提供业务指导;承担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的绩效分析评价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核算、发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统计及业务人员培训;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涉农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机构设置

下设科室:政秘科 农村改革服务科 资金科

领导信息

副主任:薛宇强 李建华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1楼

联系电话

0911-70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