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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延安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8日在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延安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为统领,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推动财政资源统筹、配置优化和政策效能提升,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现收入平稳增长、支出保障有力、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平稳可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721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5%,下降1%。

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364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1265395万元,下降1.8%;非税收入471031万元,增长29.7%。

2024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5605790万元,增长10.4%,增支526068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862532万元,增长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541万元,增长9.3%;教育支出669132万元,增长3.4%;卫生健康支出454829万元,增长3.1%;科学技术支出20786万元,增长1.4%;节能环保支出338126万元,增长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261万元,同比增长10.8%;城乡社区支出536086万元,增长34.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442万元,增长6.6%;公共安全支出229605万元,同比增长1%;交通运输支出338172万元,增长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83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3.2%;增长39.8%,增收13619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09152万元,增长47.2%,增支29139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35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2.9%;下降22.8%,减收13092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74016万元,增长21.3%,增支3053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029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4%;增长3.4%,增收3003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46770万元,下降2.8%,减支24483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下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362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9%,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595630万元,下降5.1%;非税收入240645万元,增长37%。

2024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703476万元,增长22.2%,增支309993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176330万元,增长1.7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49万元,增长10.3%;教育支出71882万元,增长11.4%;卫生健康支出206417万元,增长8.3%;科学技术支出8265万元,同比增长4.2%;节能环保支出201243万元,增长8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88万元,同比增长1.9%;城乡社区支出119706万元,增长1.1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825万元,增长21.3%;公共安全支出105779万元,同比增长1.5%;交通运输支出146613万元,同比增长1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65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5.6%;增长21.2%,增收5177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8090万元,增长6%,增支1960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022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1%;增长17.2%,增收4439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30593万元,增长96.1%,增支6400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44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2.4%,增收14957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79362万元,下降5.7%,减支35150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中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2024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37689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7174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59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27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17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05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35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3700万元,分配市级1000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173700万元;专项债券762100万元,分配市级1632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598900万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5514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46810万元,专项债务3904678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5604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9887万元,专项债务2250587万元。

(五)十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统筹资金38625万元保障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其中:中心城区山体沟道综合治理项目25930万元,师范路拓宽改造项目1300万元,北高速出入口区域交通改善工程5000万元,四八广场至枣园高速路口道路路面层局部改造800万元,市区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工程信号灯优化提升项目765万元,18周岁及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补助1078万元,药品监管能力提升项目94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60万元,农业产业防灾减灾工程500万元,定向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补助198万元。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顶压前行、克难奋进,以更高站位为稳增长提供硬支撑。一是全力做好收入组织。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健全市县纵向联动、财税库横向贯通的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动态监测、全力增收,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征缴国有资本收益19.75亿元,追缴油气企业矿业权出让收益5.1亿元,清欠以前年度石油开发费1300万元,保障收入持续增长。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3.64亿元,逆势增长5.2%,顺利实现年度收入目标。二是全力做好支出管理。出台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和评估方案,累计压减各类资金36项、3.6亿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66亿元,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强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全流程监控,推动资金快拨快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财政支出完成560.6亿元,增长10.4%,节能环保、农林水、城乡社区等领域支出实现两位数增长,有力支撑经济基本盘稳健向好。三是全力做好资金争取。紧盯稳增长发力,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精准把握投资导向,形成向上争取任务清单,协同部门和县(市、区)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全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37.69亿元,增长8%,其中“一市一策”区域发展、取消石油开发费政策财力性转移支付等20.12亿元纳入省对市固定补助基数,有效保障市县财力稳定,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蓄势赋能、集聚资源,以更实举措为扩内需增添新活力。一是有效激发消费新活力。深刻领会扩内需、促消费的重大现实意义,下达“两新”资金3.17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及汽车报废、家电产品等以旧换新。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16条措施,向72家市场主体兑现补贴资金378万元,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4500万元,带动汽车、餐饮、家电等各类消费19.97亿元,用财政“真金白银”撬动消费活力,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二是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建立重大项目全周期筹资机制,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5000万元,推动海绵城市、延河城区重点段治理等15个项目做好谋划和前期工作。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安排基建资金13.36亿元,保障东绕城高速公路、城区沟道治理等78个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增发国债、“两重”资金、新增政府债券76.67亿元,支持西延高铁等282个重点项目建设,有力保障投入强度,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三是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安排各类融资担保补助资金1212万元,全市新增融资担保213笔、31.39亿元,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堵点难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预留份额等方式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2.04亿元,占比达89.5%。兑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129万元,全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实现应清尽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强化统筹、聚焦重点,以更大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一是聚力创新驱动发展。顶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费优惠11.02亿元,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制”,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205万元、“五上”企业奖补资金1346万元和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369万元,安排“卡脖子”技术等研发经费1000万元,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担、添活力。二是聚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产业资金+基金投资”双轮驱动,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全力保障“7+25”产业链群建设和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加力实施产业发展基金牵引工程,在全省率先出台尽职免责事项清单,成功实现全市第一支能源装备子基金落地,撬动更多资金要素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三是聚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坚持“一县一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争取高质量发展资金2.4亿元,下达省级新认定“发展潜力县”配套资金2000万元,兑付产业园区评星定级奖补资金78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按照“五集五区”要求优化功能,助推产业集中布局、链条贯穿、集群发展,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四是聚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2.2亿元,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黄河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生态产业综合提升等项目实施。坚持生态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生态环保领域资金5.88亿元,全力支持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全面完成,连续三年在中央财政绩效考评中获得A等级,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9天、连续五年进入国家达标城市行列。

(四)情系民生、兜底补短,以更严要求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打好“组合拳”。一是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落实衔接资金12.14亿元,安排“千万工程”市级重点村建设资金1.65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下达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类资金7.49亿元,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创新实施苹果保险差异化保费政策,苹果农户保费自担比例从30%下降至14%,全年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91亿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二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全市教育投入66.91亿元,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支持健康延安建设,下达卫生健康资金45.48亿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标准,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63亿元、高龄老人补贴和百岁老人健康体检资金7307万元,民生福祉更加殷实。三是支持就业优先。把稳就业、促就业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71亿元,发放培训补贴2600万元、开展培训2.5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65万人。支持开展“红色筑梦·创业延安”等系列活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9亿元,扶持创业1343人,带动就业4083人,推动全市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成功争取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批资金1亿元,有力支撑我市就业高质量发展。

(五)守正创新、精准施策,以更高成效为财政可持续打造新样板。一是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制定社会治安、市政交通等4个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突出财政管理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出台资产处置、政府公物仓等4个办法细则,形成公用经费、广告宣传等3个领域支出标准,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力推动政府项目预算评审“小切口”改革,印发政府投资预算管理、项目建设成本预算动态监管等5项制度,完成242个预算项目评审,净核减6.65亿元,有效管控建设成本,着力提升投资效益。二是切实推进风险防控。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三保”工作意见,建立县级为主、市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和库款保障调控,全年“三保”支出228.1亿元,基层财政运行平稳。全面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中省化债政策,全市累计化解存量债务42.69亿元,通过争取特殊专项债券等52.67亿元,推动置换隐性债务44.17亿元,全市24家融资平台提前完成隐性债务清零任务,市级提前实现2025年度“双降”目标,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在政府、部门两个层面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制定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和专户资金对账规程,为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提供制度支撑。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会计岗位风险防范等6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筑牢财经纪律“高压线”。

总体看,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紧平衡压力,收入上加强各类资源统筹,支出上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管理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打好宏观调控、扩大投资、改革创新、防范风险组合拳,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实施,在应变克难中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取得新成效。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仍不稳固。煤炭价格处于低位,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土地市场复苏存在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财政收入稳增长难度较大。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还需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财政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三是财政管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过紧日子理念还需加强,资产管理、预算绩效、财务管理等工作仍较为薄弱;个别县(市、区)债务风险仍然偏高;存量支出政策调整难度大,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扎实推进市委“12345”年度工作安排和“一园四区”建设,聚焦稳定经济增长、建强产业链群、壮大“四类经济”,强化政策协同,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打牢“十五五”开局基础。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5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中省财税政策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97000万元,增长3.5%,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463124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6400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514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086万元,支出总计46312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85347万元,下降19.4%,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01380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69740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640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658万元,支出总计101380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13914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31407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67009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7067万元,支出总计31407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7454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62303万元,收入总计1836852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304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06365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865500万元,增长3.5%,其中:税收收入631300万元,增长6%;非税收入234200万元,下降2.7%,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624945万元。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51684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204944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5900万元,上解支出2514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768万元,支出总计362494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51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63万元,教育支出75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3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0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7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3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4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53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647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随着中省转移支付陆续下达及上年结转项目的执行,年底实际支出将超过年初预算安排水平。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市级各单位持续控制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只减不增。2025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4173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6万元;公务接待费60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1947万元,下降15%,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74700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47406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3208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74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3511万元,支出总计74700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36091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23623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61880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12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4232万元,支出总计23623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7633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16767万元,收入总计139310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388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4225万元。

(三)提前下达情况

2025年,中省共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27783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0586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192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14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8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2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5年预算正式批复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0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7.37亿元,对下转移支付182.69亿元。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聚焦收支精管理,在增强保障能力上见成效。一是坚持抓收入促支出。聚焦收入预期目标,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加大对重点行业、重大税源、重要项目税费监测,挖掘潜在税源、拓展增量税源,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主动靠前发力,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合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二是坚持盘存量抓增量。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紧盯中省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竞争性试点项目落地我市,为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夯基础、增后劲。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助企惠企,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千万吨炼化一体化、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三是坚持优结构保重点。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做实做细过紧日子落实情况评估,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把预算关口,严控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强化对项目投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支出事项审核,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二)聚焦施策提效能,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见成效。一是围绕创新驱动持续发力。加强科技投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行动计划,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做好科技创新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兑付工作,推进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聚焦强链群育新质,用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持续发力。聚焦“五集五区”发展目标,紧扣“一县一策”事项清单,实施奖增激励政策,支持产业园区提升工程和首位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综合实力。抢抓国家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等政策机遇,加快老旧小区更新、环境卫生优化、地下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三是围绕提振需求持续发力。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举措,围绕餐饮、日常百货等领域继续发放消费券,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升温。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科技、文化、消费等各领域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释放更多消费潜能。

(三)聚焦重点强保障,在增进民生福祉上见成效。一是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衔接资金投向,优先发展联农带农产业,完善过渡期后财政帮扶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支持实施“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推进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倾心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交通通畅等重点工程,扎实办好“民生十件实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助推文旅产业集群发展,巩固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成果,持续提升文化服务效能。三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项目,持续打好黄河“几字湾”(延安段)攻坚战。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稳步推进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四)聚焦改革破难题,在提升治理效能上见成效。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承接做好中省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放、合并征收地方附加税等税收改革任务,健全市对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推进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加快推动基本就业服务、粮食安全等5个领域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充分释放财政体制改革正向激励作用。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部门预算通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项目评审“小切口”改革,持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盘活长效机制,做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三是深化财金协同联动。支持组建延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动金融业态增量扩容。持续完善产业发展基金制度体系,健全基金管理运行机制,修订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尽职免责事项清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实施产业发展基金牵引工程,发挥苹果与现代食品、能源化工等产业基金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五)聚焦风险严管控,在守牢安全底线上见成效。一是守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三保”工作意见,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市级“三保”保障清单,逐县审核“三保”预算,强化县级“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和执行分析,持续加大暂付款项清理力度,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扛牢化债工作硬任务。全面落实最新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化债支持政策,推动融资平台按期退出,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财政运行压力,在高质量发展中缓释和化解风险。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政府举债融资、隐性债务问责等工作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久战。三是筑牢财经纪律“高压线”。坚持严的基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财会监督的精准度、威慑力和实效性。

各位代表,2025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实干担当、开拓进取,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推进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全面蓄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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