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订全市财政监督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内控工作,负责市直财政系统内控管理,组织内控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县区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代理记账机构。
领导信息
科长:马燕妮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0楼
联系电话
0911-709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