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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区)、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延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重点工作

一、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控制来市、赴省、进京上访,完成信访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6分)

二、完成深化改革、脱贫攻坚、“2+1”三城联创等年度工作任务。(6分)

三、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达到137.2亿元;新增财力和财政总支出用于民生比重达到80%。(12分)

四、完成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2分)

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意见》;举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审批成立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2分)

职能工作

六、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出台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支持PPP项目加大力度实施,支持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激励县区、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0分)

七、落实更加有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只减不增。(10分)

八、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出台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8分)

九、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行绩效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市对县补助方式和投向,支持县区转型发展。(8分)

十、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8分)

十一、改变市对县转移支付投向,规范市对县补助,支持县区转型发展。清理财政配套政策,建立跨年平衡的滚动预算和资金调度机制,加大新增债券争取力度,保持财政平稳运行。(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