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5年9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郑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了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市财政决算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364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126539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7%,下降1.8%;非税收入4710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7.7%,增长29.7%。
2024年,全市上划中央收入3051860万元,下降2.1%;上划省级收入883886万元,下降7.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72174万元,下降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33970万元(返还性收入-2873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262701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027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148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400183万元,上年结余81200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0434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0579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123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5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396万元,调出资金48478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1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93841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6593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8350万元,增长3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789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68614万元,上年结余50749万元,调入资金51165万元,收入总计158066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09152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1850万元,调出资金87872万元,支出总计141887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179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351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5万元,上年结余31284万元,收入总计47510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7401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01050万元,支出总计4750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0920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06166万元,收入总计1715368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314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3957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62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9%,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5956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1%,下降5.1%;非税收入2406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0.5%,增长37%。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33970万元(返还性收入-2873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2627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0827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027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919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244502万元,上年结余53527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11046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03476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7727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236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9956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2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70万元,调出资金10204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4947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6157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汇总统计,2024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17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6万元),公务接待费82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6525万元,增长2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789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6861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205万元,调入资金10204万元,上年结余2378万元,收入总计1314715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8090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29437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63941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9500万元,调出资金33750万元,支出总计129019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52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0222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5万元,上年结余27876万元,收入总计33041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30593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05万元,调出资金199491万元,支出总计33038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559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61676万元,收入总计129727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518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5378万元。
(三)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上级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394795万元(不含返还性收入-2873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7546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40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08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17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05万元)。
2024年,共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2929943万元(不含返还性收入-2749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456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84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5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94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05万元)。
(四)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共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3.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37亿元,分配市级10亿元,转贷县(市、区)17.37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76.21亿元,分配市级16.32亿元,转贷县(市、区)59.89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偿还存量债务等十大领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2024年,全市共计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19.3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其中:一般债券8.66亿元,分配市级6.07亿元,转贷县(市、区)2.59亿元;专项债券10.65亿元,分配市级6.6亿元,转贷县(市、区)4.05亿元。
2024年,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5.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0.25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5.42亿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9.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8.66亿元,专项债券本金10.65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6.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59亿元,专项债券本金4.77亿元。支付到期债券利息21.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0.8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76亿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5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4.7亿元,专项债务390.46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56.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0.99亿元,专项债务225.06亿元。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顶压前行、克难奋进,以更高站位为稳增长提供硬支撑。一是全力做好收入组织。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健全市县纵向联动、财税库横向贯通的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动态监测、全力增收,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征缴国有资本收益19.75亿元,追缴油气企业矿业权出让收益5.1亿元,清欠以前年度石油开发费1300万元,保障收入持续增长。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3.64亿元,逆势增长5.2%,顺利实现年度收入目标。二是全力做好支出管理。出台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和评估方案,累计压减各类资金36项、3.6亿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66亿元,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强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全流程监控,推动资金快拨快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财政支出完成560.6亿元,增长10.4%,节能环保、农林水、城乡社区等领域支出实现两位数增长,有力支撑经济基本盘稳健向好。三是全力做好资金争取。紧盯稳增长发力,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精准把握投资导向,形成向上争取任务清单,协同部门和县(市、区)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全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39.48亿元,增长8.6%,其中“一市一策”区域发展、取消石油开发费政策财力性转移支付等20.12亿元纳入省对市固定补助基数,有效保障市县财力稳定,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蓄势赋能、集聚资源,以更实举措为扩内需增添新活力。一是有效激发消费新活力。深刻领会扩内需、促消费的重大现实意义,下达“两新”资金3.17亿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及汽车报废、家电产品等以旧换新。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16条措施,向72家市场主体兑现补贴资金378万元,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4500万元,带动汽车、餐饮、家电等各类消费19.97亿元,用财政“真金白银”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二是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建立重大项目全周期筹资机制,安排重大项目前期费5000万元,推动海绵城市、延河城区重点段治理等15个项目做好谋划和前期工作。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安排基建资金13.36亿元,保障东绕城高速公路、城区沟道治理等78个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增发国债、“两重”资金、新增政府债券76.67亿元,支持西延高铁等282个重点项目建设,有力保障投入强度,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三是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安排各类融资担保补助资金1212万元,全市新增融资担保213笔、31.39亿元,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堵点难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预留份额等方式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2.04亿元,占比达89.5%。兑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129万元,全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实现应清尽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强化统筹、聚焦重点,以更大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一是聚力创新驱动发展。顶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费优惠11.02亿元,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制”,下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205万元、“五上”企业奖补资金1346万元和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369万元,安排“卡脖子”技术等研发经费1000万元,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担、添活力。二是聚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产业资金+基金投资”双轮驱动,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全力保障“7+25”产业链群建设和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加力实施产业发展基金牵引工程,在全省率先出台尽职免责事项清单,成功实现全市第一支能源装备子基金落地,撬动更多资金要素服务保障产业发展。三是聚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坚持“一县一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争取高质量发展资金2.4亿元,下达省级新认定“发展潜力县”配套资金2000万元,兑付产业园区评星定级奖补资金7800万元,助推产业集中布局、链条贯穿、集群发展,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四是聚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2.2亿元,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黄河沿岸防护林提质增效、生态产业综合提升等项目实施。坚持生态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生态环保领域资金5.88亿元,全力支持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全面完成,连续三年在中央财政绩效考评中获得A等级,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9天、连续五年进入国家达标城市行列。
(四)情系民生、兜底补短,以更严要求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打好“组合拳”。一是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落实衔接资金12.14亿元,安排“千万工程”市级重点村建设资金1.65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下达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类资金7.49亿元,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创新实施苹果保险差异化保费政策,苹果农户保费自担比例从30%下降至14%,全年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91亿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二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全市教育投入66.91亿元,实现“两个只增不减”。支持健康延安建设,下达卫生健康资金45.48亿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标准,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63亿元、高龄老人补贴和百岁老人健康体检资金7307万元,民生福祉更加殷实。三是支持就业优先。把稳就业、促就业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71亿元,发放培训补贴2600万元,开展培训2.5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65万人。支持开展“红色筑梦·创业延安”等系列活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9亿元,扶持创业1343人,带动就业4083人,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成功争取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批资金1亿元,有力支撑我市就业高质量发展。
(五)守正创新、精准施策,以更高成效为财政可持续打造新样板。一是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制定社会治安、市政交通等4个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出台资产处置、政府公物仓管理等4个办法细则,形成公用经费、广告宣传等3个领域支出标准,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加力推动政府项目预算评审“小切口”改革,印发政府投资预算管理、项目建设成本预算动态监管等5项制度,完成242个预算项目评审,净核减6.65亿元,有效管控建设成本,着力提升投资效益。二是切实推进风险防控。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三保”工作意见,建立县级为主、市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和库款保障调控,全年“三保”支出228.1亿元,基层财政运行平稳。全面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中省化债政策,全市累计化解存量债务42.69亿元,通过争取特殊专项债券等52.67亿元,推动置换隐性债务44.17亿元,全市24家融资平台提前完成隐性债务清零任务,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在政府、部门两个层面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制定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和专户资金对账规程,为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提供制度支撑。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会计岗位风险防范等6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筑牢财经纪律“高压线”。
总体看,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紧平衡压力,收入上加强各类资源统筹,支出上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管理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打好宏观调控、扩大投资、改革创新、防范风险组合拳,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实施,在应变克难中实现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取得新成效。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仍不稳固。煤炭价格处于低位,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土地市场复苏存在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财政收入稳增长难度较大。二是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还需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财政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三是财政管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通过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过紧日子理念还需加强,资产管理、预算绩效、财务管理等工作仍较为薄弱;个别县(市、区)债务风险仍然偏高;存量支出政策调整难度大,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