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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延安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3日在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延安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强化重点保障,有效防范风险,有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4695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9%,下降3.6%。

202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397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8%,增长0.2%。其中:税收收入1152295万元,下降8.9%;非税收入587415万元,增长24.7%。

2025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5158768万元,下降8%,减支447022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734233万元,同比增长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571万元,增长8%;教育支出693191万元,增长3.6%;卫生健康支出432888万元,同比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20610万元,同比增长1.3%;节能环保支出334913万元,下降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726万元,增长11.4%;城乡社区支出326774万元,下降3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427万元,下降0.2%;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227300万元,下降2.1%;交通运输支出318083万元,下降5.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94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下降18.6%,减收8889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11432万元,增长0.3%,增支228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769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2%;下降37.6%,减收16658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797万元,下降98.4%,减支17121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640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9%;增长6%,增收5483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23570万元,下降0.8%,减支7841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下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16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4%,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558228万元,下降6.3%;非税收入293458万元,增长21.9%。

2025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399373万元,下降17.9%,减支304103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67722万元,同比增长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26万元,增长11.4%;教育支出83771万元,增长16.5%;卫生健康支出181595万元,同比增长1%;科学技术支出8204万元,同比增长1.1%;节能环保支出168719万元,下降16.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878万元,增长5.6%;城乡社区支出55044万元,下降5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32万元,下降7%;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04087万元,下降3.2%;交通运输支出139117万元,下降5.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59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8%;下降33.9%,减收100596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0103万元,下降8%,减支2798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96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8%;下降43.9%,减收13262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664万元,下降98.7%,减支12892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1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7%;增长4%,增收2540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24055万元,下降4.3%,减支27842万元。

(三)中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2025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00379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54660万元(含共同财政事权8761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49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425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33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05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79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95200万元,分配市级1001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295100万元;专项债券484400万元,分配市级1091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375300万元。

截至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3015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00081万元,专项债务4301420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6633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87219万元,专项债务2276176万元。

(五)十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2025年,市级财政统筹资金39872万元保障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其中:宝塔区主城区山体沟道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5038万元,农村供水工程3000万元,更新10年以上纯电动公交车及票价下调和教育专线免费乘坐6961万元,火车站前广场提升项目1900万元,完善城市路网体系项目1450万元,打造“放心农贸市场”630万元,公交停靠站提升改造项目500万元,骑手驿站项目225万元,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城乡全覆盖项目168万元。

二、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源节流,克难奋进,着力稳住财政基本盘。一是全力抓好收入组织。主动应对能源价格低位运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全面分析财政收入承压形势,强化财税联动,持续挖潜增收,积极有效稳规模、优结构、拓增量,推动全年财政收入完成173.97亿元,增幅成功扭负为正,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全力抓牢政策机遇。抢抓中省政策窗口期,精准把握投资导向,形成向上争取任务清单,协同部门和县(市、区)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全力以赴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300.38亿元,争足用好各类政策资金,有力支撑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全力抓实支出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资金用快用好,以政策效能对冲不利因素、赢得发展主动。取消或压减低效无效资金6.37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54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515.88亿元,有力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

(二)多措并举,提质增效,着力支撑经济稳增长。一是聚力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39.07亿元,筹集13.03亿元出台三批政府投资计划,有力支持“两重”、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释放更大效能。坚持债券资金早拨付、早使用、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92%,位列全省第一。二是聚力消费扩容升级。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出台市级提振消费6条措施,投入2.85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消费扩容升级,有效带动消费31.9亿元。三是聚力产业集群建设。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修订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7+25”产业链群和“五集五区”新质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厚植产业高质量发展底色。深化产业发展基金牵引工程,印发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引导金融资本投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能源装备基金完成投资1528万元,文旅子基金成功落地。

(三)战略引领,协同发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落实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超16亿元,助力企业持续降本增效。统筹安排市级专项资金3789万元,撬动全社会研发投入12.03亿元,落地实施66项重大科技攻关。拨付各类财政奖补资金3589万元,推动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9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420家,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筑牢根基。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赋能,重点支持制造业发展和“五上”企业培育,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和覆盖面,新增融资担保1244笔、31.12亿元,让金融温度直达市场主体的“神经末梢”。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采取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1.99亿元,占比达85.45%,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行动,支持富县、安塞获批全省“突出贡献县”“发展潜力县”奖补资金7000万元,撬动县域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筹措1亿元推进宝塞快速干道建设,安排5000万元推动延安高新区升建国家级高新区,积极破解区域发展制约。积极争取省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72亿元,精准投向县域首位产业培育、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关键环节,助力县域经济量质齐升、活力迸发。

(四)民生为大,重点保障,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筹措衔接资金11.83亿元,安排市级重点村建设资金1.65亿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统筹2.9亿元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夯实粮食生产根基。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在全省率先推出苹果天气指数保险品种,新增苹果价格指数保险品种,助推延安苹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二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安排生态环保领域资金6.67亿元,全力支持大气、水、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下达8.17亿元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拨付海绵城市示范项目3.6亿元,安排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资金5830万元,配置3000万元更换纯电动公交车,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驱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协同共进。三是推进民生福祉增进。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和延安大学特色学科建设,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格局。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以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标准,下达8.14亿元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筹措6767万元支持受灾县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用好公共就业示范项目和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69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整合资金3.99亿元支持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有力保障公共服务提质和基本民生兜底。

(五)守牢底线,靶向施策,着力筑牢财政安全屏障。一是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精细审核县级“三保”预算,确保足额纳入预算。完善县级财政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管控,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全市“三保”支出238.13亿元,消化暂付款1.24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二是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中央化债资金,综合运用债券置换、统筹资金偿还等方式,推动隐性债务有序化解、融资平台加快退出,债务成本压降明显,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注资3亿元支持延安资本运营公司、公用事业公司组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四类公司”改革,助力市属国企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坚决筑牢财经纪律防线。构建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成立延安会计学会,夯实财会监督履职基础。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纳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统筹安排,聚焦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殡葬、医保、养老等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

(六)守正创新,提升效能,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有针对性地挑选35个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和事前评估,从源头全面审视支出需求,重新严谨论证支出价值,坚决削减低效和不必要开支。印发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普遍适用原则,明确29项标准制定任务,目前已顺利推进完成10项,预算审核的可衡量、可比较程度显著提升。研究制定就业服务、养老保险等5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二是持续优化财政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评估机制,对一般性支出实行限额管理,从严管控规划编制、信息化项目运维等经费。抓好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贯彻执行,着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修订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等办法,选取公交、供热、供水等领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三是持续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建立线下线上公物仓,优先保障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和临时机构的工作需求,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面梳理闲置房产,通过公开拍卖、资产抵账等形式,实现资产盘活与财政减负的双赢。将延安鼎源集团转型重组为延安财投集团,推动县域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撬动功能。同时,积极运作延长石油股权、子长煤炭矿权出让等事宜,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加速释放效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冲击、房地产市场下行、经济运行承压等多重挑战,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实干笃行、攻坚克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一是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壮大。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1年的150.06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173.97亿元,稳居全省第一梯队。建立中省阶段性财力补助置换石油开发费新机制,积极争取北方冬季清洁取暖、海绵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普惠金融发展等国家级示范项目落户我市。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优化支出结构,形成“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三大板块,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478.6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加496.3亿元,年均增长2.5%,2023年以来连续突破500亿元大关,更多“真金白银”投向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三是逆周期调节精准发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208.73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加84.06亿元,有效拉动投资,保障西延高铁等项目建成投用。整合设立市级产业发展资金,累计安排36.1亿元保障产业链群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财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06.8亿元,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148.54亿元,新增融资担保4182笔、169.1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五是财政民生导向更加鲜明。坚持民生投入不减,有力推动一大批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落地。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87.02亿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生态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96.13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长34.57%,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六是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全面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出台17个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资金统筹和安全监管。出台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和评估方案,提升资产管理质效,严格政府投资管理。研究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机制,债务风险水平稳步降低。不断夯实“三保”兜底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总结2025年及“十四五”财政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收入端看,增收基础尚不稳固。多元支撑的现代化产业格局尚未完全成型,新兴产业体量偏小,新旧动能转换仍需较长周期;能源等主导产业增收动能减弱,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对财政收入的制约效应持续显现;非税收入历经多轮挖潜后空间逐步收窄,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盘活机制尚不完善、支撑不强。从支出端看,刚性支出规模只增不减。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民生保障与发展攻坚领域需持续加大投入;产业链群培育、国有企业改革等转型发展重点任务资金需求刚性攀升;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运维管理等基础性支出呈现易增难减态势。从风险端看,财政运行困难持续加大。部分县(市、区)受可用财力持续收缩影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陡增,叠加“三保”保障、欠款清偿等刚性支出责任,财政风险交织传导压力不容忽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破解收入增长瓶颈,多措并举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以务实举措攻坚克难,确保财政运行稳健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高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统筹财政资源和预算安排,完善重点领域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三资”盘活力度,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加力支持“一高四强”建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持。

预算安排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作为。收入安排上,尊重经济规律,客观审慎,与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匹配,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协同。支出安排上,面对市本级财力紧缩局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支出规模不减。二是坚持零基理念、优化结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思维定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加强预算统筹,优先安排“三保”资金,优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重点投向制造业升级、消费市场提振、工业经济稳增长等领域。四是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限额管控,严控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经费,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强化政企联动降本增效,守住安全底线的坚实屏障。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6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中省财税政策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92000万元,增长3%,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471302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652809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514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069万元,支出总计47130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20807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54992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02396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74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780万元,支出总计54992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26361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33431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7090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7225万元,支出总计33431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01737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24419万元,收入总计184179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753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66441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市级(含高新区、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877600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80000万元,增长3.9%;非税收入297600万元,增长1.4%,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684350万元。

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77989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209797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1200万元,上解支出2514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40万元,支出总计368435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59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646万元,教育支出78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9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9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51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8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32万元,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957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1242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随着中省转移支付陆续下达及上年结转项目的执行,年底实际支出将超过年初预算安排水平。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市级各单位持续控制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只减不增。202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417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9万元;公务接待费601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7212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244152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9128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3728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7735万元,支出总计24415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39057万元,加上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239200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1961万元,加上补助县(市、区)级12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7117万元,支出总计2392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0445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82323万元,收入总计1386778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676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9146万元。

(三)提前下达情况

2026年,中省共提前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34862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644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4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62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2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6年预算正式批复前,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401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542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919795万元。

四、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聚焦增强财政运行之“稳”,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加强经济形势研判,聚焦重点行业、骨干税源等强化跟踪服务,做好耕地占用税、矿业权收益等清缴收缴工作。加大国有“三资”盘活力度,践行投行思维,用好金融工具,分类施策盘活,有效提升可用财力。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稳步提高国资收益贡献。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政策、争资金、争试点,为高质量发展集聚更多资源支持。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深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经费实行预算限额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完善过紧日子评估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经费,推动重大活动市场化运作。加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推进信息化项目集中统一管理,从严把控业务委托事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执行《延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投资边界,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重大政策决策环节,严防超出财力水平铺新摊子上新项目。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优化项目概预算评审衔接,实施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管,补齐管理短板,强化投资约束,着力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二)聚焦巩固经济向好之“势”,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推进财政金融协同。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联动,组合使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运作,加快文旅产业等子基金投放,启动创业投资基金设立,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融资担保服务能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政府债券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统筹用好省级基建、水利、交通等资金,持续加强要素保障,推进资金“速审快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科学运用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市场主体的有效投资。持续激发消费潜能。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严格按国家要求落实以旧换新政策。落实个人消费贷款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县(市、区)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支持文旅、康养、赛事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更多“叫好又叫座”的消费增长点,充分释放消费需求潜力。

(三)聚焦培育发展动能之“新”,更好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积极发挥产业发展资金激励导向作用,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支持培育“五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民营经济为活力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增强“造血”功能,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推动力和支撑力。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认真落实国家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完善科技经费管理,支持科学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拓面增效。设立科技型融资担保公司,助推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做好“金融支持科技—科技赋能产业—产业反哺金融”的良性循环“大文章”。强化人才投入保障,落实好引才聚才十条措施,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助力文化强市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西延高铁开通为契机,推进红色文旅、特色文旅产业链群建设,扩大“延安过大年”等文化品牌影响力,丰富产品供给、激活市场需求、拓展产业空间,推进文旅与农业、体育、演艺、商业等融合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

(四)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本”,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做好重点民生保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技能培训及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居民就业增收。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等行动,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和育儿补贴等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化衔接资金投向,加力“千万工程”建设,健全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支持延安新区高铁站片区综合开发等建设,力促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落实好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加快补齐县域公共服务短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统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实施“三北”工程项目,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修复提质增效。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财税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建设生态强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配合好全国美丽城市建设先行区争创工作。

(五)聚焦夯实可持续发展之“基”,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衔接,推进专项资金、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有序完成市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制定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加大科技、产业、文化、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支出政策动态清理机制。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聚焦公共服务成本管控,大力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完善分级分类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决取消或压缩低效无效项目。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已出台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健全“兜底线”“强激励”的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市县财力事权相匹配水平。

(六)聚焦缓解财政运行之“难”,精准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分级责任体系,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合理确定“三保”保障清单,采取实时预警、专账管理试点等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和资金调度。动态评估县(市、区)财政运行风险,探索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新路径,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债务管控。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政策,科学开展债务置换,力争实现融资平台和隐性债务双“清零”。完善项目储备、申报和审核机制,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纳入专户管理。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国企风险向政府传导。严守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机制,织密织牢监督防线。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聚焦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坚持政策、项目、资金闭环监管,对财务会计造假、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严肃问责。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坚定信心、只争朝夕、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持续蓄势、加快成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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