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提升黄土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水平为抓手加强黄土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则上县(市、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由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保障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等要求,洛川黄土国家地质公园运行和管理工作由洛川县黄土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负责,相关运行、管理经费由洛川县承担。
近年来,市县财政收支矛盾均较为突出,保基本、防风险压力较大,可统筹用于支持发展、建设的财力较为紧张。考虑洛川县财政运行困难的实际,市财政持续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24年共下达中央、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2.24亿元,占洛川县财政支出的80.09%,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3.88亿元,为推动洛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于您提出的“在黄土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公园管理服务提升、公园展馆基础设施更新等方面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的建议,经认真研究,认为市县应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洛川县应持续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积极谋划推进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旅游设备更新等项目;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帮助洛川县做好向上争取工作。二是洛川县可参照黄河壶口瀑布国家地质公园(陕西)、延川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运行模式,将地质遗迹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相结合,吸纳社会和金融资本出资,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破解资金紧缺问题。三是市财政局将大力支持洛川县争取一般债券、财力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统筹用于民生保障、经济建设、自然遗迹保护等领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政 0911-709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