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规划补助资金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24年,延安市及宝塔区等13个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启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并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其他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1〕23号)也明确“将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评估和监督实施,相关规划、战略和制度明确由县(市、区)落实的任务,以及县(市、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事项,确认为县(市、区)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综上,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监测调查等事项均属县(市、区)财政事权,应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近年来,市县财政均处于“紧平衡”状态,保基本、防风险压力较大,可统筹用于支持发展、建设的财力较为紧张。考虑黄龙县财政运行困难的实际,市财政持续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24年共下达黄龙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26亿元,占黄龙县财政支出的92.71%,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8.04亿元,为黄龙县财政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于您提出的“市上将地方各项规划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设立规划编制专项补助资金,建立相应的激励奖励机制”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建议黄龙县应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非刚性支出,腾出财力空间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工作任务。同时,市财政局也将持续关注黄龙县财政运行状况,全力配合黄龙县做好财力性转移支付、一般债券等资金的争取工作,切实帮助黄龙县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收支矛盾,助力黄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颐笑 0911-709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