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越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子长建设延安城市有机更新示范区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调整优化城市结构,促进城市品质提升,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市财政局协助子长市争取中省支持,为子长市城市有机更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22-2024年,市财政下达子长市城市更新方面专项资金10,386万元。2024年,协助子长市发行专项债券7.15亿元,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地下管线等项目建设。2025年4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支持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实施城市更新工作。本次中央财政支持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我市暂不符合申报要求。
对此,建议子长市一是持续关注中省政策要求和方向,认真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提前对接,充分准备,科学谋划包装项目,市财政将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共同努力争取中省城市更新政策和资金更多支持。二是子长市要做好城市更新相关规划,因地制宜,合理谋划,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翔宇 0911-709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