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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延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8:58
类别:A
延安市财政局
签发人:郑丽
延财办函〔2024〕46号

乔宏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延安地区中药材种植与管理标准化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起,我市出台《延安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延政发〔2022〕12号),明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农业、工业、文旅等重点产业链,并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劳动用工补助以及“一事一议”等方式予以支持。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共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凡符合政策的项目均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申报,市财政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兑付。同时,我市出台了《延安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市级11条产业链培育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领域,行业部门可通过向市政府推荐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运用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助推农业、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另外,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共安排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包括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在内的各类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延安地区中药材种植和管理标准化”的提案,主要是希望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为此,我们建议,此项工作的推进,要在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基础上,紧紧依托现有产业支持政策,认真研究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和要求,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资金支持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9 月29 日

(联系人及电话:符小宁 0911-7091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