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龙县是黄河中游、秦岭以北的生态屏障,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土保持区,为全省生态平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市委、市政府一直关注着黄龙县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市财政也一如既往地支持黄龙县生态保护和发展建设,不断加大对黄龙县的支持力度,帮助黄龙县做好生态保护工作。2024年共下达中央、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26亿元,占黄龙县财政支出的92.71%,为推动黄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截至目前,已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9.28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5.91亿元,支持黄龙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帮助做好债券争取,已争取到位一般债券4400万元、专项债券4600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大森林、水资源等生态补偿”方面,2024年以来,先后下达黄龙县水污染防治资金620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155.23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985.6万元、大气污染治理资金500万元、“双碳”及应对气候变化资金200万元。二是“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系数”方面,2025年已下达黄龙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558万元,目前该资金按照“保基数、分增量”的原则,由中省按照区划面积、常住人口等因素进行分配,建议黄龙县提出申请,市财政局予以积极配合,共同争取中省在分配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三是“建立市县水资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目前,市级已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选取部分水质评价指标开展水质监测,核算水污染补偿资金,2023—2025年黄龙县均属被奖补县区,获得奖补106.12万元;下一步,我市将参照部分其他省市做法,探索增加水量等指标作为考核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四是“倾斜项目资金”方面,建议黄龙县持续关注和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加强沟通对接,提早谋划储备高质量项目,市财政局也将全力支持黄龙县做好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
另外,建议黄龙县依托丰富的森林、水资源,探索开展林业、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寻求“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同时,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休闲农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财政增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政 0911-709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