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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4年8月1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农〔2024〕98号文件,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582万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县、单位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合 计

1582




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

56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宝塔区

8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子长市

40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洛川县

16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富县

24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黄陵县

300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黄龙县

16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甘泉县

56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延长县

32

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宝塔区

5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洛川县

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富 县

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黄陵县

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市动管站

8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劳山国有林管理局

100

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 0911-7091012

通讯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0楼

电子邮箱:1024498122@qq.com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