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农〔2024〕99号文件,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358.9万元,用于国土绿化支出和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 县、单位 | 金额(万元) | 资金用途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文号 |
合 计 | 358.9 | |||
宝塔区 | 45.6 |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延川县 | -192.6 | 国土绿化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子长市 | 11.0 |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安塞区 | -0.8 | 国土绿化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甘泉县 | 15.6 |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富 县 | 60.1 |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洛川县 | 6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宜川县 | 5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黄陵县 | 6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黄龙县 | 2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市森防站 | 2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市林业站 | 9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桥山国有林管理局 | 45.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劳山国有林管理局 | 30.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 | 45.0 |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45号 |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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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